监察法来了
专题介绍

    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三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本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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