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国有资产房屋出租相关规定要求,学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现就重庆大学虎溪校区2024年部分经营性公房进行公开竞价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竞租人报名、参与竞租。
一、项目编号:CQU-GF-HX-202401
二、招租项目:重庆大学虎溪校区2024年部分经营性公房招租
备注:1.服务期限:叁年(2024年7月25日-2027年7月24日)
2.租金不包括水、电、网络通讯费、清洁费等费用
三、招租执行部门:重庆大学虎溪校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虎溪管委会)
四、竞租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可以是公司或自然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竞租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址:http://www.court.gov.cn/)网站上进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综合查询被执行人”,输入竞租人信息,报名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后提交给招租执行部门。
4.公司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委托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在竞租时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自然人,在中标签订合同后必须取得合法经营资格,自行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从业所必须具备的相关手续,并将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交招租执行部门备案)。
6.公司提交的资料需加盖公司公章,自然人提交的资料需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近五年存在以下情形者,招租人有权拒绝其报名竞租:
1.作为承租人在重庆大学进行经营的项目,凡有恶意拖欠房租、水电等费用的。
2.作为承租人在重庆大学进行经营的项目,凡有违反合同约定拒不服从管理的;凡有不良信誉记录的。
3.作为承租人在重庆大学进行经营的项目,凡有违反合同,将租赁房转租、分租给他人或擅自改变经营用途的。
竞租人需要自行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竞租人鲜章,否则为无效竞租。
五、竞租人须知
(一)经营项目应以满足学校师生员工工作、学习及生活需求为前提,禁止经营包含但不限用火用气、油炸、烧烤等餐饮活动及电游、网吧、棋牌、甲乙丙类仓库等或产生污染的项目。竞租人在投递竞租文件时,必须注明经营范围,不得超范围、超区域经营等。经营的商品及服务的价格不得高于校园周边其他经营户价格。
(二)实行“先交租金后经营”的原则。经营性公房租金每年按12个月缴纳,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支付第一年租金;以后租金按合同约定缴纳。
(三)承租人必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的营业证照,自主经营并独立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不得转租、转让或分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用途,不得私自收取任何形式的转让费用。具体的相关责任与义务详见《重庆大学公房租赁合同》。承租人应当对所承租的房屋的使用安全负责,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租赁期间,消防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等安保卫生工作,承租人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监督检查。
(四)签订合同前招租人有权要求拟承租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查,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拟承租人资格。
(五)在签订合同时,承租人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桶装水服务项目须一次性缴纳人民币30万元,其他经营项目须一次性缴纳三个月租金。若有欠费或违反合同条款行为,招租人保留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欠费及损失的权利。
(六)承租人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必须服从招租人对其日常经营的监督检查,遵守《重庆大学虎溪校区校内商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经营过程中若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接受招租人的处罚。
(七)房屋租赁期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承租人须在7日内将合同约定的房屋交还给招租人,如果超过7日未将房屋交还给招租人,从合同到期的次日起,每逾期一天则乙方承租人须向招租人支付合同约定的年租金的3%作为违约金和房屋占用费(按日累计,不设上限),直至承租人退还房屋为止;同时,招租人保留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八)如因国家规定或学校的建设、规划需要,招租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且不给予承租人任何补(赔)偿。承租人违反学校经营管理规定,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九)竞租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月租金报价低于租金最低限价为无效报价。
(十)本次招租结果公示后须完成报批报备程序后方可签订合同。
(十一)招租执行部门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租人可自行踏勘。
(十二)本次招租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房屋,则对未确定拟承租人的房屋继续按照本招租文件开展招租,3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六、竞租保证金
(一)竞租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圆整)
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前将竞租保证金足额缴至以下账户:
户 名:重庆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广场支行
账 号:3100024109008948536
(二)竞租人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应注明“经营业态+竞租保证金+竞租人名称”。
(三)招租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结束后,非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拟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
(四)如因可归责为拟承租人的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订正式租赁合同的,不退还竞租保证金,并将保留对竞租人诉讼的权利。
七、招租流程
(一)报名获取招租文件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6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高新区大学城南路55号重庆大学虎溪校区综合楼Z323。
3.在报名期限内,到虎溪管委会报名,填写报名表获取招租文件。
(二)竞租人依据《重庆大学虎溪校区2024年部分经营性公房招租文件》填写《竞租函》、《报价书》(报价书一经发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收回或更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书面申明》、《技术商务部分》、《承诺书》(必须包含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转租分租、服从学校的管理、不擅自更改服务经营业态、不擅自增加服务经营内容等的承诺和过往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并加盖竞租人公章),没有提供上述内容承诺书的为无效响应,并自行密封装袋形成“竞租文件”,直至招租会现场拆封。
(三)竞租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6月19日上午9:00—9:20(逾期恕不接收)。地点:重庆市高新区大学城南路55号重庆大学虎溪校区综合楼Z227。
(四)竞租评审时间:2024年6月19日午9:30。地点:重庆市高新区大学城南路55号重庆大学虎溪校区综合楼Z227。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可联系虎溪管委会咨询。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23-65678701
重庆大学虎溪校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