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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虎溪校区寒假期间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虎溪校区管理委员会 编辑: None 时间:2017-01-12 09:07:24

驻虎溪校区各学院和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重大校办〔2016〕21号《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工作及寒假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虎溪校区寒假期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做好校区安全管理工作,请各学院(单位)将节假日值班安排表及安全自查表电子稿,于2017年1月16日17:00前报送至虎溪管委会邮箱(hxxc@cqu.edu.cn),以便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二、寒假期间请各学院(单位)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切实做好本实验室及教学楼的安全和节能事宜。

    三、按照教学计划,需要在寒假中使用楼宇和办公室的单位,请于2017年1月13日前以书面函件形式提出,以便统筹做好相应安排。

    四、寒假期间虎溪校区留校学生不集中住宿。

    五、寒假中第二食堂1楼照常运营。

    六、请各单位假期留校的学生在2017年1月17日以前做好假期用电、用气储备,尽快充值(因假期中要集中办理下学期补助燃气,气卡需统一回收,所以假期中需充气的学生须在放假前自行到陈家桥天然气公司充值);寒假电费充值时间为:1月25日、2月6日,下午15:00—18:00;从2017年2月16日起校区水电收费处正式上班。

    七、寒假期间虎溪校区各值班电话:

虎溪管委会:65678100

虎溪保卫办:65678110

虎溪校区辅导员值班室:65678128

大正物业校区项目部:65671111

    八、校车将执行2017年寒假交通车运行时刻表(见虎溪校区主页通知栏),请注意通知到值班老师。




虎溪校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1月11日